台北豪宅、名宅、高級住宅、商辦、店面 - 買賣與租賃0912-331-225鄭思儀Kelly

鄭思儀 Kell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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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證號:(98)登字第128994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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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關於我

    • 專營:台北市豪宅、名宅、店面、商辦
      
    • 簡歷:
      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第16屆傑出經紀人員
     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第21屆金仲獎
      台北市第12屆優良不動產經紀人員「經台北市政府地政局不動產經紀人員獎懲委員會」評選
      大師房屋千萬經紀營業員
      大師房屋-中山營業處處長
      大師房屋-總管理處業務部2020年度總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2020總業績排行第二名
      大師房屋-總管理處業務部2020年第四季季冠軍,2020年11月月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總管理處業務部2020年第三季季冠軍,2020年8月、9月月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總管理處業務部2020年第二季季冠軍,2020年5月月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總管理處業務部2020年第一季季冠軍,2020年1月、3月月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總管理處業務部2019年第一季季冠軍,2019年3月、6月、7月月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大直營業處2017年年度總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大直營業處處長
      大師房屋-大直營業處業務經理
      
    • 任職:大師房屋 松山營業處處長(大師國際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)

    2020年10月4日 星期日

    新聞►贈與不動產相關稅負由誰繳 贈與稅大不同

    2020-10-04 18:55 聯合報 / 記者賴昭穎/台北即時報導

    民眾若想把自家的祖厝贈與小孩,因移轉產生巨額的增值稅和契稅由誰繳,贈與稅額計算是否不同?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官員表示,不動產因贈與移轉產生的土地增值稅及契稅,依法應由受贈人繳納,若由贈與人代為繳納,視同為他人承擔債務,應以贈與論,須併入贈與總額課稅。

    官員舉例說,若是父親贈與房地給兒子,贈與土地公告現值1000萬元,房屋評定現值200萬元,經核定應繳納土地增值稅200萬元及契稅12萬元(共212萬元),若該稅捐由兒子(受贈人)繳納,則父親贈與申報時提出兒子繳納稅捐收據及自有資金來源證明,可自贈與總額1200萬元扣除稅捐212萬元,再減除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,贈與稅額為76.8萬元〔(1200萬–212萬–220萬)X10%〕。


    不過,如果土增稅、契稅由父親(贈與人)代繳,贈與總額則為1412萬元(1200萬+212萬),扣除稅捐212萬元及免稅額220萬元後,贈與稅額為98萬元〔(1412萬–212萬–220萬)X10%〕

    官員提醒,如受贈人明顯無財力繳納或經查明實際由贈與人出資代為繳納,相關稅捐應以贈與論,併入贈與總額核課贈與稅。

    原文網址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43/4909701?from=udn-catelistnews_ch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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