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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片擷自 Money錢) |
買、賣及持有房屋要繳 的稅各不同,
加上去 年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後,
「房地產稅」堪稱是今年報稅最難懂的事,
不過只要根據「持有稅」、「交易稅」
及「資本利得稅」這 3 個項目來了解,
就可以把複雜的事變簡單!
繼續看下去...
這一篇,教大家如何看出買賣房屋的稅負!
3 項分類,讓你一目了然!
房產期間要繳的稅
可分為地價稅、房屋稅
顧名思義,
持有稅是持有房產期間要繳的稅,
可分為地價稅、房屋稅;
交易稅是 買賣房屋時,買方及賣方該 繳的稅,
買方要繳契稅、印花稅
(依當年房屋持有時間 比率與賣方合繳),
賣方則 必須繳交土地增值稅及房屋 交易所得稅,
房地合一新制 實施後,土增稅並未調整,
但為了避免重複課稅,申報賣屋交易所得時,
可以扣除土地漲價總數額。
其實房屋交易所得稅,
指的就是 3 個項目中的「資本利得稅」,
因為計算方式較複雜,又有新舊制的問題,
單獨分出一個項目來說明,
大家比較容易了解(詳見房 屋篇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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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片擷自 Money錢) |
持有稅
設定自用住宅
省下房屋稅和地價稅
房屋稅和地價稅是房屋及土地所有人
持有期間每年要繳的稅,屬於地方稅,
課稅的稅率由各地方政府決定。
必須注意的是,
台北市政府近年開始大幅度調升房屋稅,
加上多課徵豪宅稅(就是所謂路段率),
房地產投資人務必事先計算房屋稅,
以免與原本想像差距太大。
房屋稅的計算方式是:
房屋評定現值乘上適用稅率,
房屋評定現值的內容
又包含標準單價、折舊率、路段率,
適用稅率則分為住 家用 1.2%、
營業用 3%∼5% 及非住家非營業用 1.5% ∼ 3.6%。
近年台北市政府大幅度增加標準單價及路段率的標準,
房屋稅跟著被提高,若非手頭有非常多房屋,
建議屋主最好過戶時就將房屋列為住家用的自用房屋,
以免稅金爆增,而大傷荷包。
地價稅有「一般用地」和 「自用住宅用地」的區別,
每年 11 月徵收,通常按照公 告地價 8 成做為土地申報地價,
自用住宅稅率僅千分之 二,一般用地稅率則採累進制,
從千分之 10 到千分之 55 皆有,
稅率差距相當大。
此外,地價稅採歸戶制,
也就是每一個土地所有權人,
在同一縣市內只有 1 張 地價稅稅單。
購屋人過戶後,最好主動前往稅捐機關,
辦理地價稅自用住宅變更,
如果家中真的有很多房地產,
只能有 1 戶自用住宅,
最好選擇總地價最高的那間房屋設立戶籍,
並申請自用住宅,節稅效果最高。
要注意的是,房產所有權移轉登記時,
房屋稅及地價稅由買賣雙方
依當年房屋持有天數比率分攤。
買方交易稅
繳納契稅、印花稅
才能完成房屋過戶
契稅是土地房屋權屬發生轉移變動時,
買方需要繳交的稅,而印花稅則是一種憑證稅。
契稅僅計算房屋不計算土地,
以房屋評定現值 6% 為計算標準,
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的土地,免徵契稅;
印花稅則是核定契價(房屋評定現值+土地公告現值)
乘以千分之 1 計算。
房屋評定 現值與實際買賣行情沒有關係,
由地方政府依照各類標 準數據核算出來,
契稅、房 屋稅都是依此為課稅標準,
買方須在合約成立後30天內繳納契稅及印花稅,
否則無法完成過戶,這筆錢可由地政士代繳。
舉例來講,假設洪小姐在今年 3 月買進一間房子,
假設該屋房屋評定現值為 300 萬元,
土地公告現值為 700 萬元,
則須繳納 18 萬元的 契稅及 1 萬元的印花稅。
不 過,若是取得不動產的移轉 價格低於評定標準價格時,
可依移轉價格計算契稅,購屋者若想知道房屋評定現值,
可向稅務機關查詢,也可直接查房屋稅單,
每棟房 屋評定現值皆不同,核定契價也不同,
由地政人員試算較準。
賣方交易稅
一生一次、一生一屋
自用住宅享土增稅優惠
房地合一新制實施後,
土 增稅並未調整,
但為了避免重複課稅,申報賣屋所得總額時,
可以扣除土地漲價總數額。
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式是按照土地漲價總數額,
依適 用級距乘20%、30%、40% 等 3 級稅率,
土地漲價總數 額有 2 種算法,
一是買賣房 屋年度的土地公告現值差 額,
二是買屋和賣屋時的實 際價差(必須提供證明),
不過,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時 享有 10% 優惠稅率,
差距很大,建議盡量以自用住宅用地報土增稅,較能節稅。
以自用住宅用地節稅,
又可分為「一生一次」和「一 生一屋」2 種方式。
「一生 一次」指每人一輩子只能申請一次;
政府為了鼓勵民眾換屋,又推出「一生一屋」 方案,
只要符合資格條件, 申請次數不限,
但前提是要曾申請過「一生一次」,且條件相對較嚴。
2 年內買賣自用住宅
善用重購退稅
如果賣屋者剛好要換屋,
可以使用「重購自用住宅扣 抵稅額」節省土增稅。
申請 「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」 得符合以下條件:
➊買進或賣出的 2 間房屋皆符合自用住宅、
➋購屋價格必須高於賣屋價格、
➌2間房屋產權登記的時間必須在 2 年內,
不過 2 間房屋登記名義人必須要是同一人,
可扣抵上限則為售屋時繳交的土增稅金額。
但所得稅法提供的重購退稅優惠,
出售者與購屋者就不需限制同一人,配偶也可以。
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增稅的計算方式為:
新購自宅用地申報 移轉現值-
(出售 宅用地申報移轉現值-出售宅用地已繳土增稅)
若計算結果 ≧ 已繳土增稅款,
已繳的土增稅款可全數退還;
若計算結果<已繳土增稅款時,
可退還計算結果 的稅款。
舉例來說,
假設陳先生 104 年中賣掉舊房地產土地現值 100 萬元,
土增稅 30 萬元,105 年中新買房地 產土地現值為 120 萬元,
計算結果是 50 萬元,
則已繳的 30 萬元土增稅可全部退還。
除此之外,重購自用住宅也可扣抵賣屋時所繳的稅額,
達到節稅的效果,房地合稅一實施後,
重購退稅則視出售的房地適用房地合一 舊制或新制而定。
舊制:重購價額超過原出售價額者,
可申請扣抵或退還所繳的財產交易所得稅。
新制: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的比例,
退還已繳的稅額,
重購後 5 年內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。
除了土增稅外,
賣屋者還 要繳納資本利得稅,如適用舊制,
得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,舊制採房地分離課稅,
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計算,
一不小心就會讓稅金「爆表」,
尤其賠錢賣屋時,最好詳列各種成本舉證,
以免被政府多課稅。
至於新制的 房地合一稅如何計算?
怎麼認定自己適用新制或舊制?
可參考「房屋篇②」。
原文網址:http://www.cmoney.tw/notes/note-detail.aspx?nid=734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