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豪宅、名宅、高級住宅、商辦、店面 - 買賣與租賃0912-331-225鄭思儀Kelly

鄭思儀 Kell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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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證號:(98)登字第128994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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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關於我

    • 專營:台北市豪宅、名宅、店面、商辦
      
    • 學歷:
      國立台北大學-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
      簡歷:
      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第16屆傑出經紀人員
     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第21屆金仲獎
      台北市第12屆優良不動產經紀人員「經台北市政府地政局不動產經紀人員獎懲委員會」評選
      大師房屋千萬經紀營業員
      大師房屋-中山營業處處長
      大師房屋-總管理處業務部2020年度總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2020總業績排行第二名
      大師房屋-總管理處業務部2020年第四季季冠軍,2020年11月月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總管理處業務部2020年第三季季冠軍,2020年8月、9月月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總管理處業務部2020年第二季季冠軍,2020年5月月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總管理處業務部2020年第一季季冠軍,2020年1月、3月月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總管理處業務部2019年第一季季冠軍,2019年3月、6月、7月月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大直營業處2017年年度總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大直營業處處長
      大師房屋-大直營業處業務經理
      
    • 任職:大師房屋 松山營業處處長(大師國際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)

    2020年10月28日 星期三

    新聞►幫親友賣房收佣金 要報稅

     


    2020-10-28 00:50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/台北報導

    房仲獨立以個人名義做仲介賺佣金收入,必須申報綜合所得稅,北區國稅局表示,這類所得視為執行業務所得,可以核實申報相關費用,或是採部頒費用率20%來計算所得稅額。

    官員表示,雖然各大房仲業者在市場上舉足輕重,但在國稅局經手的實務上,其實會遇到很多「個人房仲」,沒有隸屬於哪間房仲公司,而是以個人名義居間仲介,促成買賣雙方的房屋交易。

    舉例來說,有二種類型的個人房仲最常見,官員表示,譬如曾經在房仲公司服務的金牌業務,可能有了足夠的客戶基底,便獨立出來以個人名義做仲介、收取報酬;另一種情況則是賣家一方面找房仲公司賣房,一方面也向親友釋出消息,請親友仲介合適的賣家,並給予一定的仲介費作為報酬。

    官員表示,市面上不動產的價值不菲,買賣仲介的利潤也很可觀,相關收入當然屬於所得稅課稅範圍,依據《所得稅法》第14條認定方式,個人居間仲介不動產買賣,並獲取佣金或酬勞金,符合執行業務所得當中,所謂的「一般經紀人」的定義。

    既然相關收入視為所得,也應該要得以列支相關費用來節稅,官員表示,針對經常性進行房屋仲介的個人,國稅局會輔導其設立商業登記,尤其如果能設立公司,列報相關費用就容易許多。

    至於不想設立商業登記的個人房仲,官員表示,個人想列舉仲介服務的必要支出核實減除,可能有一定難度,要看每個個案如何舉證自身支出的合理性;針對無法明確舉證的個人,可依據財政部訂定的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,參照其中針對「一般經紀人」的費用率,按房仲佣金收入的20%來計算必要費用,減除必要費用後的餘額,才是要課稅的所得額,併計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,申報繳納所得稅。

    原文網址: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6710/4968504#prettyPhoto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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