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豪宅、名宅、高級住宅、商辦、店面 - 買賣與租賃0912-331-225鄭思儀Kelly

鄭思儀 Kell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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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證號:(98)登字第128994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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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關於我

    • 專營:台北市豪宅、名宅、店面、商辦
      
    • 學歷:
      國立台北大學-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
      簡歷:
      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第16屆傑出經紀人員
     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第21屆金仲獎
      台北市第12屆優良不動產經紀人員「經台北市政府地政局不動產經紀人員獎懲委員會」評選
      大師房屋千萬經紀營業員
      大師房屋-中山營業處處長
      大師房屋-總管理處業務部2020年度總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2020總業績排行第二名
      大師房屋-總管理處業務部2020年第四季季冠軍,2020年11月月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總管理處業務部2020年第三季季冠軍,2020年8月、9月月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總管理處業務部2020年第二季季冠軍,2020年5月月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總管理處業務部2020年第一季季冠軍,2020年1月、3月月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總管理處業務部2019年第一季季冠軍,2019年3月、6月、7月月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大直營業處2017年年度總冠軍
      大師房屋-大直營業處處長
      大師房屋-大直營業處業務經理
      
    • 任職:大師房屋 松山營業處處長(大師國際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)

    2019年4月19日 星期五

    新聞►出售自宅減免 須符三要件

    2019-04-19 02:19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/台北報導

    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後,針對出售自用住宅提供租稅減免,可享有400萬免稅額。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,要適用這項優惠,必須同時符合三大「六年要件」,也就是辦竣戶籍登記並持有滿六年,且交易前六年內既無出租營業,也未曾適用這項租稅優惠。


    房地合一課稅制自2016年實施後,出售自用住宅的獲利享有400萬元的免稅額優惠,即使獲利超過400萬元,也可享有單一稅率10%優惠。至於自用住宅如何定義?南區國稅局表示,依據所得稅法規定,必須同時符合三大要件,才能享有自用住宅租稅減免。

    推薦
    首先,個人或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必須辦竣戶籍登記,持有並居住該房屋連續滿六年;其次,交易前六年內,不能有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等情形;最後,個人與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交易前六年內,未曾適用這項租稅優惠。同時符合三大六年要件的自用住宅,在出售時才可享有租稅減免。

    國稅局舉例,羅小姐想出售2016年1月購入自住的房地,是否可享有租稅優惠?如果羅小姐今年4月出售,由於持有期間僅三年,未滿六年,因此無法適用房地合一自用住宅租稅優惠,必須適用持有超過兩年、未滿十年的20%稅率計稅。

    納稅人在評估是否出售自用住宅時,可視本身經濟狀況、出售目的或財務規劃等,選擇最佳出售時點,因為時點不同,有可能導致所需負擔的稅負差很大。

    國稅局特別提醒,民眾出售適用房地合一課稅新制的房地,經計算無論是否有應納稅額,都必須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次日起算30日內,依規定辦理申報,提醒納稅人多加留意,以免因未依規定申報而受罰。


    此外,若是去年出售適用舊制的房地,則要記得,在今年5月所得稅報稅季時,記得將出售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申報。

    原文網址: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6710/37643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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